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危险化学危险品管理条约》和《南京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》,特制订本办法:
一、凡涉及使用剧毒、易制毒、放射、麻醉等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认真遵照执行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二、根据有关规定,列入《剧毒化学品目录》(2002版)的化学品必须归口管理,个人必须在南京大学化学试剂供应中心申报购买,不得擅自采购。
三、剧毒化学品的申领办法:
1、需申购的课题组由课题组负责人(或责任人)填写“南京大学剧毒药品申购报告单”,详细注明品名、规格、数量和用途,并经单位负责审核签字、盖章。
2、领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根据实验和需求精确地计算用量,并出具完整的实验报告,由指导老师审核同意签章附在“申购报告单”后。
3、剧毒化学品的领用必须是当日使用量,若确有少量剩余剧毒品,实验室需购置保险柜用于保管剧毒品。
4、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双人领取。双人需携带身份证件,并在“安全责任告知书”上签名确认安全责任。
四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:
1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严格执行“五双”制度(双人保管、双人收发,双人领料、双本帐、双锁)必须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,双人使用。
2、剧毒化学品的发放和使用过程中,必须配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,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。
3、凡在南京大学试剂供应中心领取剧毒化学品,必须在本校实验室使用。
4、盛装剧毒化学品包装物,必须按照特性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包装,要有表明形态、性质的标识并放置保险柜妥善保管。
五、管理人员要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,进入仓库必须登记。申请领用手续必须完备才能予以发放,双人发放,双锁、双帐管理,精确计量和记录。
附件:《常用剧毒化学品名录》
	
		
			| 
				氰化钾 | 
			
				乙酸铊 | 
			
				氯甲酸乙酯 | 
			
				硫酸二甲酯 | 
		
		
			| 
				氰化钠 | 
			
				红色碘化汞 | 
			
				丙炔醇 | 
			
				氯甲酸甲酯 | 
		
		
			| 
				氯化汞 | 
			
				氯磺酸 | 
			
				三氧化二砷 | 
			
				硝酸汞 | 
		
		
			| 
				乙酸汞 | 
			
				三氯氧磷 | 
			
				甲烷磺酰氯 | 
			
				丙炔醇 | 
		
		
			| 
				重铬酸钠 | 
			
				四乙酸铅 | 
			
				2-巯基乙醇 | 
			
				苯硫酚 | 
		
		
			| 
				叠氮钠 | 
			
				五氧化二钒 | 
			
				对氨基吡啶 | 
			
				氯乙醛 | 
		
		
			| 
				丙烯晴 | 
			
				邻氨基苯甲酸 | 
			
				三氯化磷 | 
			
				氯乙酸乙脂 | 
		
		
			| 
				2-氯乙醇 | 
			
				硫酸二甲酯 | 
			
				  | 
			
				  | 
		
		
			| 
				爆炸品: | 
			
				  | 
			
				  | 
			
				  | 
		
		
			| 
				  | 
			
				销酸铵  | 
			
				苦味酸 | 
			
				叠氮化钠 |